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观点主要有

2.如何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3.大学生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4.什么是法治观念如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5.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理念吗?

法治理念包括哪些内容_法治理念

法治建设的中国路径如下 :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使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执行,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使每一位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党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4、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地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在法治发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是中国***依法执政思想的观念基础,是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核心和灵魂,是法治建设所有环节的共同指导思想,是法治意识形态的共同理论原则。其思想意义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观点主要有

一、理解社会主义的法制理念:

对法制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

一是泛指对法律制度的看法和态度。对一定的法律制度,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

二是专指人们重视、遵守和自觉地执行法律的思想意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以广大公民高度自觉性为基础,要求人们对现行法律持尊重、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是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制在理性认识基础上而产生的一种切身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感知和认同。

2004 年12月,张福森在谈当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时说,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公民法制观念的内涵很丰富,包含了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观念,依法规范生产和生活即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监督国家权力行使的观念,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等。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必须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全体公民法制观念的形成和提高。

“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使用范围是最广的,也是频率最高的,不仅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频繁出现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而且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如中央、全国人大、院的重要报告、决议,以及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规范性文件中,都使用这个概念。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的关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全民法制教育的文件,仍然使用“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这两个概念。2004 年,《中央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将“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2005 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任务“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006 年,中央、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民法制教育的决定》将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作为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之一。这些说明“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这个概念并没有过时,它仍将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校教育领域广泛使用,其含义也将更加丰富。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1、鲜明的政治性。

法治的实现需要相应的政策、组织和权力基础,其实现程度受制于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 法治为政治建设提供了权力运行的规则与依据。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并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将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求全面服务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 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与依法执政能力,实现了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

2、彻底的人民性。

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与全体公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确认了人民的主体地位,规定了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内在地要求全体公民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承载者,自觉受其引导,遵守法律,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3、系统的科学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借鉴国内外法治的思想精髓和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从现阶段基本国情出发,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现实结合,是科学、先进的理念。在内容构成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个科学的有机统一体。“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五大内容,从不同方面反映和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每个方面环环相扣,相辅相成,构成一个科学有机的整体。

4、充分的开放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也不是一个封闭、静止的思想体系,它的形成、发展与实践都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在中国这个有着两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古老国家,人治传统源远流长,人治意识根深蒂固,制度和心理的巨大惯性,决定了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只能是一个不断排除错误的、落后的、模糊的法治思想影响的艰难长期的过程。这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可能静止不变,必须渐进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也将更有时代性,更具规律性,更富创造性,不断借鉴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可以说,正是这种广泛吸收、兼容并蓄、与时俱进的特性,才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够始终指导中国的法治实践,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如何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观点主要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般原理、价值、功能、原则、方法、路径、措施、保障等理论,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规范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运行操作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障理论等。

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学的思想和理论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理念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价值目标、价值原则和价值遵循。它主要包括:(1)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中的观念思想,如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政党观、民主观、观、自由观、公正观、权力观、法治观等;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建设中的观念思想,如社会主义法哲学、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学说等;(3)关于法、法治和法治建设的一般原理、价值、功能、原则、学说、方法、制度、体系等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规范理论涉及法治的基本制度、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治体系、法治程序、法治结构等范畴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1)关于法治的基本制度方面的理论,如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社会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等理论;

(2)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的理论,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内在关联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等理论;(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方面的理论,如宪法实施监督体系、法律法规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等理论。

大学生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的内容,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诠释了法治与人民、法治与正义、法治与社会、法治与政党的关系,体现了内容与形式、手段与目的、价值与效果的辩证统一。

1.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建立权威的司法制度,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也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要求。

依法治国,就是要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信任法律、遵守法律、按法律办事的氛围。

依法治国,就是要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约束国家机关的权力,防止国家权力滥用,这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建设服务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些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要求。

依法治国,就是要建立公开、公正的程序规则,并以此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这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为此,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

2.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执法为民,就是要求政法机关做到保护人民利益与维护法律权威的高度统一,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性质和价值取向。

执法为民的提出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执法为民的价值取向,表明人民是政法机关的服务对象。执法机关要端正执法态度,改进执法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绝不能损害人民利益。执法为民的价值取向,表明我国的法治是人民的法治,执法必须为民,也只能为民。执法为民的价值取向,突出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者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重点在“执法”,核心是“为民”,关键要坚持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政法队伍加强自身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

3.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公平和正义作为两个法律概念,既相联系,又具有不同的涵义。一般而言,公平注重于对法律形式和诉讼过程的评价,正义侧重于对法律内容及实践结果的评价;公平是正义的外在生命,正义是公平的内在灵魂;公平是前提,正义是结果,二者联系紧密,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准则。

公平是正义的构成要素。在法律意义上,公平就是立场客观,不偏不倚。概括来讲,公平主要有三个原则。一是平等性,即在法律面前平等,反对特权,也禁止歧视,在同等条件下提供平等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护。二是中立性,即在执法过程中,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仲裁者不能对争议双方有好恶偏见。三是客观性,即反对主观臆断,反对感情用事,司法决定要以事实为基础,以理性推理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这为我们更好地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原则,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基本遵循。

正义蕴含公平、公正、公道、平等、自由、权利等价值内涵。通俗地讲,正义有三项基本要求。一是主张创制法律时设定权利和义务的合理性。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定公民的权利义务,权利与义务要保持一致性。二是强调是非分明、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秩序。尊重合法权益,追究违法行为,是法治的基本正义。责任是法律的生命,违法必究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和有力保障。无论是公民、法人违法,还是执法机关违法,都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否则必然导致有法不依,损害法律的权威。三是救助弱者,重点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法治应当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有公民的权利。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深刻揭示了在我国社会实现正义的根本途径。

什么是法治观念如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先说必要性: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第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也是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

第三,这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一方面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人治”思想严重;另一方面,现实中抛弃法制观念、违法乱纪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

再说如何做:

加强公民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应当加强民主政治方面的公民意识教育,从法制、道德、核心价值体系三个环节入手,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制教育。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法制教育,核心是培养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在法制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

二是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通过加强公民政治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政治道德素质,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政治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政治道德目标,更为理性地对待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诉求,做有政治责任感的公民。

三是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任何社会都要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以此来引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理念吗?

法治观念的定义:所谓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

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在西方哲学中,“超越”虽然在不同哲学流派、不同哲学家语境下,内涵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哲学家都把它看成是超出某种界限之意,而不是将其全盘否定。

扩展资料

“法律浪漫主义”认为,法律无所不能,解决任何中国一切问题的良方。在遇到社会问题,他们几乎都会情不自禁地提出要制定相关法律,既有法律不能满足治理期望时,总是希冀于修改法律。

赋予法律功能过高期望和过于理想化的思维,属于典型的法律浪漫主义情结。法律浪漫主义者忽视了社会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以及法律调整对象和介入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限性。

将法律的功能无限夸大,偏离法律的本性和国家建立法律制度的初衷,也忽视其他非法律社会控制措施的意义和作用,法律浪漫主义必然会面临现实困境。

光明网-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法治与人治是相互对立的关系。法治与人治是根本相对立的,是不同的治国理念。人治强调个利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与其相反。人治模式最大的弊端就在于缺乏平等的利益集团或政治权力与国家权力间的横向控制,从而滋生独裁与专制。

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没有法治。但要强调,国家依靠法治并不是不要依靠人的力量和人的作用,因为再好的法律与制度都需要人来实现与执行。但是,不可以将“人的作用”与“人治”相等同,两者是根本不同的概念。

扩展资料:

其他介绍:

法治实际上包含了许多层面的含义,它是指一种治国的方略、社会调控方式,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法治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亚里士多德就明确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法治还是指一种法律价值、法律精神,一种社会理想,指通过这种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的实现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状态。

总的来说就是法治包括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和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也就是强调两者的统一,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

百度百科-法治(汉语词语)

百度百科-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