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看待福特汽车“更福特、更中国”的说法?

2.领睿是合资车还是国产车

3.福特车会有上海通用的标志吗?

4.百年福特毁于长安,长安跟福特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5.福特旗下还有哪些牌子吗?

6.江铃与福特组建新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

7.世界四大汽车生产商是哪四家?

上海福特汽车有限公司_上海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陈挂琼

这是我从网上找到的资料,不过问的问题和你提问的一模一样,我怀疑是不是同一个人呢,呵呵。

名 称: 上海福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 长安福特 地 址: 上海浦东新区川桥路200号 电 话: 021-51330122 联 系 人: 龚慧玲传 真: 021-51330129 E - Mail: wangzhun18@citiz 上海九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展厅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599号 邮 编:201103 联系电话:021-34319966 传真号码:021-64069966 电子邮件:sales@jiuhua 级 别:4S 店 上海福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展厅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2471号 邮 编:200125 联系电话:021-50787368 传真号码:021-50786378 电子邮件:sales@fuchengauto 级 别:4S 店 上海永达汽车杨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展厅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0号 邮 编:200092 联系电话:021-65016789 传真号码:021-55951566 电子邮件:yongdaford@vip.163 级 别:4S 店 上海东昌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展厅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路2129号 邮 编:200333 联系电话:021-52691100 传真号码:021-52813136 电子邮件:shdcford@vip.163 级 别:4S 店 上海格林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展厅地址:上海嘉定区安亭(国际汽车城)墨玉南路1011号 邮 编:201805 联系电话:021-69502400/69502180 传真号码:021-69502430 电子邮件:shford@airpost.net 级 别:4S 店

怎样看待福特汽车“更福特、更中国”的说法?

原创 Lawyer Kong 风云律动

2022-10-02 07:07

发表于山东

收录于合集

#劳动争议29个

#调岗2个

#合同解除3个

本文为“风云律动“公众号第63篇原创文章。

风云律动公众号主要推送民商事经济纠纷及劳动争议实务研究,文章大多为作者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

全文大约3800字,预计完成阅读需要8分钟

文|孔旭 律师

用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可能会对单位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工作岗位进行调动,职工原有的工作岗位也可能会被取消,双方在处理该类事项时,通常会有以下几种情形:

_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

在该种情形下,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一般不会发生争议。

_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变更工作岗位不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该种情形属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N)支付经济补偿,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当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_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岗位,未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该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常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也有相近的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颁布在后,故只列出《劳动合同法》的条款。

关于“客观情况”的解释问题,原劳动部印发的《关于

若干条文的说明》作出的解释为:

“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经济性裁员)所列的客观情况。”

实务中,该种情形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情形。劳动者坚持履行原合同,既不同意调岗,也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往往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为由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该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行使合法解除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I.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据以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结合前述原劳动部的解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是指发生了劳动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且无法抗拒的情形,导致了原劳动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后果。

关于组织架构的调整能否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当着重分析组织架构调整的原因。

_若组织架构的调整属于用人单位主动取的经营性策略,并因此取消劳动者的岗位,因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管理范畴,通常上来讲这种情况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另外,如果只是针对个人的岗位取消,部门组织并未发生重大变动的,一般也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调岗,但调岗应当符合前后岗位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劳动者适应,不具有歧视性,前后待遇不应有明显的差距等。

比如,在(2021)粤01民终30106号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与谢某劳动争议纠纷二审一案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般来说,所谓“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而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应对市场变化主动取的经营策略调整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撤并相关工作岗位,在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时,就要对其改变管理模式过程中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诺基亚贝尔公司解除与谢某的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属违法解除,判令诺基亚贝尔公司向谢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并无不当。”

在该种情形下,其纠纷本质上属于调岗纠纷,应重点审查调岗的合理性来判断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正当。

比如,在(2021)沪01民终12110号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高公司”)与赵某劳动合同纠纷二审一案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汉高公司因组织架构调整,赵某的原岗位被取消,向赵某提供了新的岗位,新岗位与原岗位相较职级及薪酬均未发生根本性改变,该调岗并不存在不合理之处,赵某理应予以服从。赵某拒绝到新岗位工作,汉高公司以赵某一直拒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岗位调整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合法。”

_若组织架构的调整属于用人单位根据现实原因被迫做出的经营调整,比如因为疫情影响、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的业绩下滑、经营亏损,此时若不进行组织架构调整、精简岗位将危及到企业的整体利益的发展时,用人单位经严格程序审议决定做出岗位调整,一般可以认定符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比如,在(2022)辽02民终267号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上诉人)与王某(被上诉人)劳动争议二审一案中,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2020年9月21日,上诉人总部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因外部市场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同意对地产部等部门通过实施结构优化、岗位撤销、职能及业务转移、管理层级精简等,从2020年9月21日开始逐步实施调整和优化措施。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诉人股东,根据上述业务组织架构调整和优化事宜,根据公司章程,以书面形式通过决议,对公司内涉及的地产发展部等部门及职能实施结构优化、岗位撤销、职能及业务转移、管理层级精简等组织架构调整和优化措施,以上调整和优化自2020年9月25日起逐步实施。此后,上诉人按照总部的决定和要求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将地产设计部、门店规划与建设部及地产运营部调整为地产项目管理部、山姆招商部、沃尔玛门店招商部,导致被上诉人所在部门和岗位被整体撤销。此情形并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能预见和控制,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因组织架构调整所涉及地产运营部员工达171人之多,上诉人不存在针对被上诉人个人进行恶意、变相的调岗降薪。故上诉人在受2020年度疫情影响导致外部市场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按总部部署进行的组织架构调整具有客观性、必要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定情形。”

又如,在(2021)沪01民终15455号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福特公司”)与臧某劳动合同纠纷二审一案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中的“客观情况”不仅指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情形,上述情形应理解为仅是对“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这一解释的说明性举例,不应据此理解为具有排他性。就本案而言,长安福特品牌在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均处于亏损状态,如果不允许企业作出任何调整或改变,势必将对企业利益造成巨大损害,最终也会影响到企业内部所有劳动者的利益。故对于用人单位确因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方面的影响造成需要对组织架构有所调整或改变的情况,亦应认定为符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II.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了充分协商,且穷尽提供其他岗位后,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劳动者因组织架构调整岗位被取消的,此时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被管理的弱势方,在岗位的取消并非劳动者个人原因的情况下,不应让劳动者承受用人单位经营架构调整导致的丧失工作机会的后果。为保障劳动关系的维持和稳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义务,通过穷尽提供其他工作机会弥补劳动者因岗位被取消而产生的损失,且提供的岗位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应当与劳动者的工作能力相匹配。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直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程序性要求,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的风险。

例如,在(2022)鲁02民终3605号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申美公司”)与彭某劳动争议纠纷二审一案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体现出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本案中,申美公司提交的公证书及2020年1至2月全国进出口月度总值表、董事会决议等证据能够证明受肺炎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与营业利润下滑的事实,彭某仅以其与申美公司工作人员的谈话录音不足以否定上述事实。据此,本院认为,申美公司其按照程序撤销相应岗位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结合申美公司在作出决议后书面通知彭某协商变更劳动合同遭到彭某拒绝,在双方对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其向彭某支付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后解除与彭希竹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据。”

实务总结

1.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主动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取消劳动者岗位的,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范畴,不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且调岗应具有合理性,否则将面临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风险。此类争议多为调岗纠纷。

2.用人单位确因客观情况被迫做出组织架构调整的,可以认定为因情势变更导致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应充分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合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作者简介:孔旭律师,毕业于河海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民商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实务,刑事辩护。多年来一直担任各类大型及中小企业法律顾问,致力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及劳动风险防控。服务宗旨:精业务实,服务专业,用心带给当事人最好的服务体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联系电话:15850683019(微信同号).

领睿是合资车还是国产车

2018年,中国车市出现前所未有的危机,多家车企销量大幅下滑,而其中,福特显得尤为突出。

纵观福特近几年在中国市场的表现,其实已经处于边缘化,让业内外人士为福特捏了一把冷汗。好在福特作为全球汽车大亨,具有强大的实力,其自我修复能力显然不弱。

2018年11月1日,陈安宁正式履新福特汽车集团副总裁、福特汽车中国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在此之前,陈安宁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

在奇瑞汽车期间,陈安宁一直致力于改革研发体系,主持奇瑞汽车研究院的工作,主导iAUTO技术平台的开发,推进V字形正向开发体系的形成。而在福特中国,陈安宁的任务更多是如何将福特从边缘拉回主流。

2019年上海车展,福特展台却比想象中热闹许多,其中,全新福特Escape ST-Line、新福特锐界ST及ST-Line以及全新美式豪华皮卡福特F-150 LTD四款全新车型首发吸引了不少目光,加上去年年底上市的全新福克斯,组成了福特新车实力阵容。以福特的处境来看,这几款新车的成败将直接影响到福特中国的命运。

在福特发布会后,陈安宁也接受了汽车葫芦圈的访,针对一系列关于福特中国的情况做了回答。

其实关注中国车市的消费者应该知道,福特近年来的持续低迷和中国车市存在一定的脱节,换句话来说,福特并没有看清中国车市现况,反观美国兄弟通用,在中国混得风生水起,对中国车市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前不久,福特提出的“更福特、更中国”的口号也被认为有些矛盾。

对此,陈安宁解释道:“‘劲’、‘灵’、‘智’就特别契合中国当代的消费者观念。我们要正确传达福特未来的发展理念,一定要将福特最好的全球实力,与中国汽车产业和市场里最好的特质相结合。”

按照陈安宁的说法,福特中国也认识到了与中国车市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下一步,福特将结合中国车市特质,推出中国消费者乐于接受的车型。

福特在“1515”的短暂辉煌后,表现松懈。在中国车市飞速发展的这几年,松懈的福特很快就掉队了。

所以近几年,长安福特出现了连续大幅度下滑,福特中国有很大的责任。而福特中国提出了2.0战略,在未来3年内,在中国市场推出超过30款新车型,这次2.0战略是否能重现“1515”的辉煌,达到一个理想的销售目标?

“不唯销量论”是陈安宁的观点,他认为:“站在整个行业的角度,汽车产业下行以及经销商现在经历的阵痛很大程度上就是过去短期“唯销量论”造成的。公司更看重的是效益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

对于经销商库存危机,陈安宁回答道:“已经取有效措施,包括确立以零售为导向(以取代过去以批发为导向)的销售策略帮助经销商降低库存,稳定终端市场的成交价格。”

长安福特占据了福特中国的半壁江山,对福特的重要程度可想而知,近几年的进展不顺让外界逐渐对双方关系有些疑惑。陈安宁表示,跟长安的沟通200%的顺利,在布局上,也要敢于为长安福特注入新的活力,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主动求变。

对于未来的中国车市,陈安宁也表示了看好:“如果布局方向正确,即使当下市场局势比较困难,车企可能还是会取得长远发展。我们作为汽车厂家,要主动选择、主动创造机会,为今后回到快车道发展而进行布局。”

福特车会有上海通用的标志吗?

领睿是合资的。

领睿是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江铃福特科技”)成立以来的发布的第一台乘用车,这是一家由江铃汽车与福特汽车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领睿的发动机是国产的,领睿发动机是江铃产的。

领睿的腰线设计极具雕塑感与力量感,充分营造宽体效果,从车侧可以看到明显的双腰线设计,门槛上方的凹陷处理凸显更强的立体感。

领睿2022款的简介:

以领睿2022款EcoBoost170精领型为例,该车为中型SUV,长宽高分别为4630mm,1935mm,1706mm,轴距为2726mm。进气方式为涡轮增压,发动机最大功率为125kw,该车的前悬架类型是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悬架类型为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福特领睿搭载全新的1.5TEcoBoost四缸涡轮增压发动机,只需要加注92号汽油。发动机最大功率170马力,峰值扭矩260牛米,匹配麦格纳7速湿式双离合变速箱。没错,就是奔驰GLA、宝马X1上使用的那款变速箱。新车全系前轮驱动,前悬架是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悬架用多连杆独立悬架。

百年福特毁于长安,长安跟福特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福特汽车不属于通用汽车公司,所以不会有。

上海通用是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上海通用就跟广州本田、长安福特一样的含义。

福特和通用是一个级别的,而别克凯迪拉克等等是属于通用的,所以跟福特没有从属关系。

说白了,福特和通用都是母公司~

福特旗下还有哪些牌子吗?

提到福特,大家脑海中首先会想到福克斯和蒙迪欧。而且福特从引入中国以来,就主打操控,强大的底盘调教,吸引了一大批消费者热爱。但是,现在再看福特,问题多的头疼,比如翼虎断轴,福克斯漏油,蒙迪欧异味重等等,也成为消费者饭后谈资,只是不少人把矛头直接对准了长安厂家,于是流行一句话:百年福特毁于长安。那么这个锅,长安该不该背?

先来了解一下福特,1908年福特汽车公司生产出世界上第一辆属于普通百姓的汽车-T型车,世界汽车工业革命就此开始。1913年,福特汽车公司又开发

那么为什么会流行这句“百年福特毁于长安”呢?其实主要是有不少人存有对国产品牌的偏见,对外来品牌太宽容,而对自家品牌的要求却很苛刻,比如说到简配,大家也会知道是哪家合资大品牌吧?而且小毛病也不少,但是买的人依然很多,可以同样的小毛病发生到国产车上,不少人就会说国产车不行,属于典型的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就拿长安汽车来说,目前依然属于一线国产品牌,其销量虽然不及吉利品牌那么变态,但是也是属于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

出了世界上第一条流水线,这一创举使T型车一共达到了1500万辆,缔造了一个至今仍未被打破的世界记录。福特产品的定位在美国,就是国民车的代名词,当然代表美国国民车的品牌还有另外一个,那就是雪佛兰。雪佛兰这个品牌放在我国,相当于国产车,因为价格亲民,几乎每个人都能够买得起、用得起。

福特最辉煌的时期,旗下拥有众多品牌,其中不乏有我们熟知的林肯、捷豹、路虎、沃尔沃这些高端品牌。2008年算是福特的一个转折点,因自身经营不善,卖掉了旗下的捷豹路虎品牌,2010年吉利汽车又收购了福特旗下沃尔沃业务。2018年上半年长安福特国内整体销量下滑66%,退出了日本市场,关闭了澳洲工厂……

可见百年品牌日子真不好过。长安汽车总部位于重庆,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整车企业,其历史可追溯到洋务运动时期,起源于1862年的上海洋炮局,由洋务运动发起人李鸿章于1862年(清同治元年)12月授命英国人马格里和中国官员刘佐禹在上海松江城外一所庙宇中创办,开创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先河。1929年更名为金陵兵工厂,别小看了这个兵工厂,它可是在抗日战争中最大的兵工企业。直到1951年,改名为长安机器厂,1953年进军汽车行业。虽说百年称不上,但是半个百年是有了。

江铃与福特组建新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

福特旗下五大品牌 福特汽车公司的历史始于上个世纪初,凭着创始人亨利·福特“制造都买得起的汽车”的梦想和卓越远见,福特汽车公司历经一个世纪的风雨沧桑,已经成长为全球最大的卡车制造商和第三大汽车公司。目前,它拥有世界著名的八大汽车品牌:福特(Ford)、林肯(Lincoln)、水星(Mercury)、马自达(Mazda)、沃尔沃(Volvo)。此外,还拥有全球最大的信贷企业—福特信贷(FordFinancial),全球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Hertz,和客户服务品牌QualityCare。福特(Ford)

是福特汽车公司品牌家族的第一个成员。福特汽车公司成立于1903年,由亨利·福特和11个股东用最初的28,000美元共同创立。1908年,亨利·福特在试造了几个车型后,终于推出了改变世界的T型车。1913年,福特发明了现代工业革命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流水装配线,奠定了大规模生产方式的基础。福特基于“为全世界大多数人造车”的理想,首创了工人日工资5美元/8小时的标准(当时是2.34美元/9小时),造就了千千万万的有车阶级,使T型车的足迹遍布世界每个角落,亨利·福特也被尊称为“为世界装上轮子的人”。在1999年的世纪末评选中,福特T型车被评为“世纪之车”,亨利·福特本人也获得了《财富》杂志“二十世纪商人”的称号。一贯秉承提升顾客价值作为福特汽车追求的最高宗旨,福特在质量和追求提升质量的解决之道上从不妥协。福特自始至终都在为用户提供可靠而且价格适宜的汽车。从第一辆大众汽车T型车到九十年代的畅销车Taurus,福特始终处于全球最受欢迎的轿车和卡车品牌的行列。福特在中国的历史追溯到1913年,当时福特将大约250辆T型车销到中国。1924年现代中国之父孙中山致函亨利·福特,请他帮助建立中国的汽车工业。1928年福特公司在上海设立了一个销售和服务分支机构,该机构的业务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才终止。福特汽车与新中国的联系始于18年6月,当时亨利·福特二世和其他福特主管拜见了,这是第一家美国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开拓业务。在一次有记录的会谈中,亨利·福特二世提到福特汽车公司“非常有兴趣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进程”。从此,福特与中国汽车工业的合作有了长足的发展。18年,福特汽车设立了中国事务办公室。1995年10月25日,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成立。福特目前拥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0%的股份,并于19年底成功推出了Transit(全顺)商用汽车。2001年4月25日,福特汽车公司和长安汽车集团合作,成立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双方各拥有50%的股份,专业生产满足中国消费者需求的轿车。长安福特首辆投产的轿车—福特嘉年华已于2003年1月18日正式下线,同年5月,第二款产品蒙迪欧也正式上市。福特品牌的代表性产品有:T型车(ModelT)、A型车(ModelA)、Thunderbird、Mustang、F系列、Taurus、Windstar、CrownVictoria、Merick、Explorer、Transit、Fiesta和Focus。林肯(Lincoln)

林肯是福特汽车公司拥有的第二个品牌,在1907年由亨利·利兰(HenryLeland)先生创立,1922年福特汽车公司以800万美金收购了林肯品牌,并由此进入豪华车市场。由于林肯车杰出的性能,高雅的造型和无与伦比的舒适,它一直是美国车舒适和豪华的象征。林肯车也是第一个以的名字命名,为总统生产的汽车。自1939年美国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以来,它一直被选为总统用车。林肯品牌的著名产品有:城市(TownCar)、Nigator、Aviator和LS。目前在中国使用较多的是林肯城市(TownCar)。水星(Mercury)

水星品牌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福特汽车公司唯一自创的品牌。20世纪30年代中期,福特汽车的管理层意识到在经济型的福特车和豪华的林肯车之间仍存在市场机会,于是在1935年开发出了水星品牌,进军中档车市场,1938年10月正式推出水星产品。当时的水星配备了强劲的95马力,V-8发动机,大受欢迎,一年之内就占领了美国2.19%的轿车市场份额。1941-1945年,由于二战的影响,水星的生产被迫中断。1945年,福特汽车成立了林肯-水星分部,由本森福特(亨利福特二世的胞弟)掌管。1998年,林肯水星的总部迁往加州的阿尔文(Irvine)。水星一直是创新和富于个性的美国车的代表。水星品牌的著名产品有:Cougar,Sable,Villager,Mountainer,Mystique,GrandMarquis,Puma等。马自达(Madza)

马自达成立于1920年,创立之初称为东洋软木工业株式会社。1931年,开始生产轻便小型三轮货车。1963年从生产Familia轿车开始转型。60年代曾经是日本产量最大的汽车公司。生产的所有车辆都配以马自达的名称,年,公司也正式更名为马自达公司。19年福特购买了该公司25%的股份,1996年继续将拥有的股份扩大到33.4%,是马自达最大的股东。七十多年来,马自达生产的轿车、跑车和商用车畅销日本和欧美地区,并以设计新颖、质量优异著称。马自达品牌的代表性车型有:Miata,323,626,Millenia,RX-8,Econovan,Premio,MX系列等。

世界四大汽车生产商是哪四家?

易车讯?12月27日,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向东平,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电附件、充电桩的销售;从事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等。该公司由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Ford Motor Company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

江铃汽车与福特汽车拟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上海信息大楼。其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新能源汽车整车、汽车零配件、新能源汽车电附件、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的销售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最终以审批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通用

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mpany,GM)成立于1908年9月16日,自从威廉·杜兰特创建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以来,通用汽车在全球生产和销售包括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GMC、五菱、宝骏以及霍顿等一系列品牌车型并提供服务。经历破产重组后的通用汽车焕发出了新的活力。2012年,通用汽车全球汽车销量达到9,285,991辆,仅次于丰田汽车集团,排名第二。

2、福特

福特(Ford)是世界著名的汽车品牌,为美国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or Company)旗下的众多品牌之一,公司及品牌名“福特”来源于创始人亨利·福特(Henry Ford)的姓氏。福特汽车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商之一,成立于1903年,旗下拥有福特(Ford)和林肯(Lincoln)汽车品牌,总部位于密歇根州?迪尔伯恩市(Dearborn)。

3、丰田

丰田汽车公司(Toyota?Motor Corporation),简称丰田(TOYOTA),是一家总部设在日本爱知县丰田市和东京都文京区的日本汽车制造公司,属于三井(Mitsui)财阀。2012年共售3万辆车,2013年度预计生产1010万辆汽车,是第一个达到年产量千万台以上的车厂。而丰田亦是雷克萨斯、斯巴鲁品牌的母公司及富士重工的最大股东。2016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第8位。

4、大众

大众汽车(德语:Volkswagen)是一家总部位于德国沃尔夫斯堡的汽车制造公司,也是世界四大汽车生产商之一的大众集团的核心企业。2019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第9位。整个汽车集团在2012年产销超过907万辆,大众品牌则超过574万辆。

扩展资料

1、大众旗下的10个品牌

保时捷(Porsche)、大众(Volkswagen)、奥迪(Audi)、兰博基尼(Lamborghini)、斯柯达(Skoda)、西亚特(Seat)、宾利(Bentely)、布加迪(Bugatti)、斯堪尼亚(SCANIA)、大众商用车。

2、通用汽车旗下的品牌 

Buick(别克)、Cadillac(凯迪拉克)、Chevrolet(雪佛兰)、Daewoo(大宇)、GMC(商务车分部)、Holden(霍顿)、Hummer(悍马)、Opel()、Pontiac(庞蒂克)、Saab(萨博)、Saturn(土星)、Vauxhell(沃克斯豪尔)等。

而傲世莫比Oldsmobile已在2003年停产。另外,通用和铃木有合作销售的关系,大宇的产品在北美挂铃木标销售。